丹佛書店街上頭有著不同類型的書店和書商,書店裡頭陳列著各式各樣的書,這裡是愛書人的寶庫,他們可以找到自己喜愛的書、想要的書,用金錢把他們帶回家。除了書商和愛書人之外,丹佛書店街上還有一種人,和書有著緊密關係的人,甚至可以說是以書維生,他們是書探。書探,是擁有識書之眼的伯樂,他們的工作就是找尋好書,再轉賣給書商,然後書本就會在書店中等待著有緣人將其買下。這是一個收入相當不穩定的職業,因為珍稀好書就如同千里馬,都不是天天有。這麼一個充滿書香氣息的地方,某天,卻染上了血腥。書探鮑比的屍體在街頭被人發現,警方找不出兇手。身為警探的資深書癡詹威發現,鮑比在死前曾得到一批相當值錢的珍本書,而且是以過低的價錢,詹威覺得鮑比之死肯定和這批書脫不了關係......

喜歡推理小說、閱讀和書本的人,肯定會喜歡《書探的法則》這本小說。它是一本精采的推理小說,鮑比之死背後隱藏的,並非單一的謎題,當我們跟隨著詹威追尋真相的腳步時,我們同時也不知不覺的落入了作者的陷阱中。我們以為真相就是如此,鮑比的死和相關的一連串事情大多都有了解釋,只是部分事情就猶如真實人生,沒辦法圓滿。我們傻傻的接受這樣的解釋,以為故事即將結束,卻沒料到,作者在最後給了詹威和我們一記回馬槍。原來,是詹威太過蠢,他自以為考慮周全,這是邏輯推理之下的唯一結果,雖然有部分的不合理,卻也沒其他可能了。但是,詹威的思考不夠周全,而且部分還是受到兇手的欺騙,造成他的結論大部分對了,卻還有相當小的錯誤。這錯誤對其他人來說沒什麼大不了,可是,對詹威造成的影響卻是那麼大,讓他愛的人離開了。

作者以書店街、書商、書探來作為故事背景,以《書探的法則》是一本推理小說而言,實在是有些奸詐。因為,對於愛書的人來說,作者甚至不需要多在劇情中設下陷阱,光是書就可以引開讀者的注意力,讓讀者完全沒有去假裝自己是偵探,沒有想到要去解開書中的謎題。從頭到尾,我幾乎沒有意識到這是一本推理小說,沒有察覺到自己其實是在一個解謎的故事中,我的注意力全都放在故事中的那個書的世界,因為,那是一個和我自己實際經歷完全不同的書世界,如此讓人感到新奇又移不開眼光。

我認識的書店和書的買賣,就是那個有統一定價有折扣,然後二手書很便宜的樣貌。而對我而言,我也不會特地花大錢去買一本書回來收藏,頂多是好好保存喜歡的書。在我的認知裡,價值會遠遠超過定價的,只有絕版書和簽名書之類,總之是要數量稀少,因為物以稀為貴嘛!但是,故事中的丹佛書店街,和我的認知&經歷都不同,裡頭的書店並不照定價賣書,書的價格是由書商訂,由他們認定這本書有多少價值。就像是二手書店,但又不是我印象中的那種,他們不只賣便宜的舊書,也賣當下的新書,同時還賣值得收藏的珍本書。我想,台灣應該也有幾間這種書店吧,只是我不曾見過更不曾去過。我還蠻想去裡頭尋寶一次,想去感受那種的書店是怎樣的一種氣氛,想去享受和心愛書籍在架上相遇的樂趣,儘管我不會想要花大錢買珍本書回去收藏。因為我重視的是書本的內容,是上頭的一個又一個的鉛字,而非它的外在。

故事中的書探和書商,也和我想像中不同。原以為他們都是愛書人,但並不只是如此。因為,一個純粹的愛書人,是沒辦法成為一個好書探或好書商的。或許兩者有些不同,但都是以書維生、透過賣書來賺錢的人,所以,他們可以喜歡書,可以是愛書人,但絕對不能是書癡。因為,當你把書本當做買賣做生意的工具之後,若你還被感情限制,沒辦法割捨喜歡的好書,那你只會一直賠錢,永遠只是個失敗的書探、書商。只是,當我們不是那個角色時,我們不會體認到這些事,我們只會看到我們想注意的部分,只會以為這些可以和書相處的職業很棒,真是愛書人最夢寐以求的了。就像是詹威,他從一開始的毅然決然和興奮,到故事後段時的提不起勁,正是因為他身為一個書商之後,才認識到自己的夢想和現實之間的差距,了解到這行業完全不是想像中那樣美好,甚至是直接體認到其中的黑暗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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