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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故事很短,還不到一千五百字
大家如果有空,就看一下吧!
看了的話,就順便留個感言吧!


這篇小說是我晚上睡不著時想到的

那時還沒有很完整的劇情,只有最前面的一小段
就是仙女為了怕凡人受傷害,而騙凡人她完全不愛他
總之,是個很悲的故事

我不喜歡寫悲傷的故事,因為會讓自己也心情不好

所以本來是打算拋腦後的,沒想到卻兩個晚上都想到這劇情
所以最後只好決定打成小說
不然,我怕我還要繼續被這個故事糾纏好幾晚

原本我打算要把結局寫回喜劇結尾
可是,卻一直都在一種很悲傷的氛圍下
所以最後還是悲劇收尾

勤:男主,凡人
絲澐:女主,神仙
絹楓:女配,神仙,女主好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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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只是想玩玩,想了解一下凡間的愛情。” 絲澐面帶嘲諷的對勤說。

“你從沒對我動過真情?一絲都沒有?” 勤不肯相信。但眼前的絲澐看起來如此陌生,如此無情,如此冷淡,如此高高在上,他們的曾經在她眼中,好像僅僅是一粒微不足道的沙,毫無意義。

“你真可笑,我是仙女,早已看盡人間百態,怎麼可能還會動真情?更何況,如果我們仙女被發現和凡人相戀,不僅會被除去仙籍,還須關於仙牢中受酷刑一千年。我又怎麼可能為了你如此犧牲呢?” 絲澐刻意抬高頭的行為,看在勤的眼中,又再次刺痛了他的心。殊不知,絲澐是害怕,若勤看見了她的眼睛,必定會看穿她真正的心思。

“原來,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,我只不過是妳的消遣,不過是你可笑的玩物。哈哈哈哈哈~” 勤自嘲般的大笑著走了。

絲澐注視著勤的背影,看起來是那樣的脆弱,那樣的無助,那樣的孤獨,那樣的絕望,好像隨時會倒下。

絲澐忍不住想出聲叫住勤,當她開了口,正要出聲之時,腦中傳來了絹楓的聲音-“如果天庭被發現了,他將會魂飛魄散,永世不得超生” 。

不───,她絕對不能讓勤受到如此嚴重的懲罰。

人的一生不過百年,百年後,勤就會忘了她。不管勤因為她的話受到什麼樣的傷害,百年後都將消失。但若勤魂飛魄散了,那就是永遠了。

她曾對絹楓說過,她永遠也不後悔愛上勤。現在想來,她把話說的太滿,也太過堅決了。她現在就後悔了,只因為這段愛情讓勤受到了傷害。

曾經,絲澐只知道她會因這段仙凡之戀而受到嚴厲的懲罰,那時的她沒因此而退縮。對她而言,只要能和勤在一起,她願意付出任何代價。

絲澐從來沒害怕過因為這段愛情而必須承受的任何懲罰,直到她得知接受懲罰的人也包括勤。她不要勤受到任何傷害。

如果可以,現在的她寧願從沒和勤相遇。

即使,和勤在一起的日子是她最美好最美好的時光。

她是個神仙,但她卻也是仙界的汙點。除了觀音大士和絹楓他們外,再沒有人對她好。因為她是神仙被妖精強暴後所生下的雜種。

也因為如此,大士才安排她做凡間巡視的工作,只要每年回天上回報一次即可。

但那時的絲澐雖然不喜歡天庭,卻仍舊是住在天庭,一直到遇見勤。

絲澐永遠也忘不了和勤相遇的那天,那是個綿綿細雨的秋日午後。

那天她一下凡便下起了雨,她只好躲進旁邊客棧的屋簷下等雨停。原以為一下子就會停,卻不料一下下了兩個時辰還不見停歇。

正當絲澐想著要施點小法術離開時,勤從客棧裡走了出來,遞給她一把傘。

“姑娘,我看妳在此躲雨已久,現在已近日落時分,若再不回家,家人恐怕會擔心。這把傘是我的,我就在此工作,妳明日再將傘帶來還我即可。”

這是第一次有凡人關心她,也是第一次有凡人主動與她交談。因為她是仙妖雜種,臉上有個用法術也遮不去的鮮紅胎記,讓人一看就感到害怕,所以一般人總是不敢與她交談。

而勤那真誠而不帶任何害怕的眼神,更是讓絲澐感受到從未有過的溫暖。

從那天起,她就搬到了凡間居住,只為了能常常接觸勤。

在她與勤相遇的五個月後,他們開始交往。雖然只是平淡的凡間生活,卻讓絲澐心中充滿了幸福。

在他們開始交往後的某一日,絲澐感到疑惑,為何勤從沒說過要娶她。她問了勤,勤卻說他害怕自己留不住她。

原來,早在絲澐某次施法被勤看見時,勤就知道她不是常人。他害怕若是問出口,絲澐就會離開。

『而現在,我真的必須離開了』絲澐想。

絲澐的下唇早已因被牙齒咬住過久而滲出血絲,而雙手也因過度用力握緊而造成指甲嵌進肉中而血流不止,但她絲毫不感到痛。

她就這樣沿路滴著血走到勤的家門前,在門前佇立良久,久到幾乎站成了雕像。

門忽然呀的一聲打開了,絲澐快速的用法術回到了天庭,只剩下一攤半乾的血灘和她的一顆真心尚留在勤的家門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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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-嘎逼盃-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