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蕾登.梅比,從高中時代便開始為她的「大計畫」而努力,最終目標是要進入洛杉磯的頂尖出版社,住在完美的公寓裡,讓夢想中的美好生活成為真實。一直以來,蕾登都順利的達成階段性目標,如今,她也以優異的成績從文學院「榮譽畢業」。蕾登認為,最終目標大概就在不遠處了,但事實卻不然。她以為理想中的工作已經是十拿九穩了,沒想到,和她擁有相同條件的人可多著呢!結果,蕾登夢寐以求的工作,最終被同校的風雲人物潔西卡拿走了。於是,蕾登只好搬回家跟爸媽住,然後繼續努力求職......

《畢業後》是以喜劇的方式來呈現,我很喜歡這整個故事中瀰漫的歡樂氣氛,因為,畢業=失業這件事,本身就是讓人很不開心的,若是再讓主角自怨自艾,然後又生活悲慘,那豈不是blue到極點了嗎?還好,蕾登的生活中,充滿了很多的趣味,讓她的失業生活感覺上不那麼悽慘。XD 雖然,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,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,可是,在看《畢業後》的過程中,我就是忍不住的一再哈哈大笑啊!不過,這本書也不是只有趣味性而已,它同時也是蕾登的心靈探索成長歷程,這部分等下再討論,先回到歡樂上頭。XD

其實,我覺得《畢業後》會如此歡樂,整個就是梅比家的代表氣氛啊!XD而且,我真的超喜歡蕾登的家人,梅比一家真的是太好笑了啦!不過,我同時也慶幸他們不是我的家人,因為,要有這麼special的家人,不只心臟要夠強,臉皮也要夠厚啊!不然,要不是心臟病發作,不然就是羞愧而亡了啊!XD雖然,梅比一家常常會鬥嘴吐槽,覺得誰有什麼缺點讓自己很受不了的,不過,我覺得他們感情其實很好,非常有一家人的感覺。就是那種其實會讓人很羨慕的親情,如果,梅比家不是那麼怪胎的話,羨慕程度會更大增。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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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歲的珍娜‧福克斯從昏迷中醒來,她發現自己沒有任何的記憶,對這世界是全然的陌生,不管是自己的身分還是家人,都是身旁陌生的父母告訴她的。他們還說,珍娜會忘了一切,是因為她一年前遭遇了一場重大車禍,『時間會治療一切的』,所以他們讓珍娜看她從小到大的成長錄影光碟,希望珍娜可以慢慢回憶起一切。可是,隨著時間過去,珍娜卻逐漸發現,所有的事情都很不對勁,家庭的氣氛和光碟裡的不同,爸爸媽媽對自己太過小心翼翼和過度保護,而外婆卻對自己相當疏離。而她也發現自己的怪異之處,她不記得一些簡單的字詞,卻能背出艱深的知識。她覺得肯定有什麼秘密,是和她切身相關的,但她卻被蒙在鼓裡,所以,她開始努力的想找出真相。只是,當迷團逐漸被揭開後,醒來後的珍娜原本認知的那個世界,也開始崩塌。

當初看到劇情簡介時,我的好奇心就被吸引住了。現在的珍娜是原本那個珍娜嗎?如果是,她家人的態度為何如此怪異?如果不是,態度怪異這問題的解答顯而易見,但也浮出了新的問題,現在的珍娜究竟是什麼?是珍娜爸媽無法接受她的死亡,而做出來的人造人(Ex.複製人、機器人......)替身嗎?這不僅僅是讀者的疑惑,同時也是珍娜的。所以,在疑問解開之前,因為作者的描述和安排,隨著故事的推進,我們可以感受到珍娜的困惑,和她的無所適從。珍娜想要找回自己,想要得到答案,但找到的,卻是愈來愈多的問號。

說到這裡,我要特別警告一下,如果不想被雷到,千萬不要先去看導讀。因為,導讀裡非常直接的說出了,現在的珍娜是不是以前的珍娜,這項問題的解答。造成我在看《寵愛珍娜》的前半段時,很難融入作者營造出來的氣氛之中,因為,我在還沒看到之前,就先知道謎底了。而在導讀中發生這樣的事情,也不是第一次了,雖然在心得中抱怨這個實在有些離題,但我實在忍不住了啊!因為,我實在被雷到太多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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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雅絲卓而言,母親是她崇拜的對象,也是她唯一可依賴的人,所以,她害怕她的母親拋下她,一個人遠走高飛。可是,在她十二歲那年,她的惡夢成真了,她的母親因為愛情,殺了喜新厭舊的情人,所以被捕入獄。沒有其他親人的雅絲卓,在頓失依靠之後,只能任憑政府的安排,開始了她的寄養生活。因為不同的原因,雅絲卓如同貨物般,從這個寄養家庭到下一個,再到下下一個......。在寄養家庭間的空檔,雅絲卓也住過寄養中心。雅絲卓就這麼過著流浪般的寄養生活,直到她十八歲成年,才得以擺脫。

在看完《白色夾竹桃》之後,其實我的心情很低落。正確的來說,是在閱讀過程中,心情就開始沉重起來,直到結束後,都還處在低落的情緒中,久久無法平復。因為在《白色夾竹桃》裡,好似沒有幸福存在,那只是個空虛而高不可攀的青鳥。六年的寄養生活,的確是讓雅絲卓成長了,可是代價卻也很大,在我看來,那是如同惡夢般的一場成長之旅。每當雅絲卓以為幸福接近的時候,轉眼間,又掉入另一個深淵中。除了雅絲卓本身,她在寄養生活裡遇上的每個人,也都有屬於他的傷痛,屬於他的不幸,沒有一個人是真正幸福的。就連看起來最美好的克萊兒,也不過是個平靜的假象。

以處女作來說,《白色夾竹桃》的確算是相當精采,中心思想的闡述使人深思,情節的波折轉變引人入勝,而出場人物的個性塑造也相當分明。書中對於不同母女關係的探討,以及女生在成長過程中的女性典範,應該算是《白色夾竹桃》的中心主軸了吧!而這兩項問題,基本上又是錯綜複雜、難分難解的。應該很多女生小時候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吧!偷穿媽媽的洋裝高跟鞋,在鏡子前面搔首弄姿,甚至是拿媽媽的口紅化妝品,明明化的像個猴子,仍是洋洋得意。其實這就是我們以媽媽為榜樣的,在養成自己是女性的認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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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厭惡手機的男人,因為必要而買了一隻手機之後,總接到要找一個陌生人的來電,於是他在開始用電話扮演起另一個角色。一個畏懼搭飛機的神經質知名作家,因為受到演講邀請,不得不在女友的陪伴下搭上飛機。一名得了絕症的年長女士尋求安樂死機構的協助,卻在過程中和創作她的作家起了爭執。手機從某天起再沒響過的名演員,開始擺脫他的巨星身分,假裝自己只是模仿演員。替代知名作家到中亞旅行的女推理小說家,卻從此失蹤。一位世界知名的精神導師,自己的精神狀況卻瀕臨自殺邊緣。一名沉迷網路的小職員,萬分渴望自己能成為知名作家筆下的主角,而這卻是作家女友最大的惡夢。一家電信集團的主任周旋在兩個女人之間,過著雙重生活。

先自首,在看完第一遍的時候,我真的覺得有好多看不懂。雖然大致上可以知道作者想要表達、解析、論述的是什麼。也就是說,對於整篇小說的主軸,或者說中心思想,我基本上是知道的,但是也不完全懂得,而且,對於作者延伸出去的那些表述,我更是一頭霧水。所以,我在看完之後,就馬上從頭再看一遍。在知道作者想說啥的情況下看了第二遍之後,我總算能夠說,我比較了解《名‧聲》了。也讓我不得不感嘆,丹尼爾.凱曼真是太有內涵,而我,真是太膚淺了啦!(哭哭)

書名《名‧聲》,我想是很多人渴求想要的,但是,擁有名聲的意義究竟在哪裡?是為了實質上的好處,還是心理上的虛榮?而得到了名聲,就真的能擁有夢想中那些美好的事物嗎?『每件事都有它的代價』,這是我自從聽過後就奉為圭臬的一句話。這世界上沒有那種全然美好的事物,一切的一切,都是有好有壞的。你想要好處,但你同時也得承受隨之而來的缺點,你不可能就只有得到,而不需付出什麼來交換。我們常會羨慕去某些人,因為他們有我們所渴望卻沒有的東西。但在此同時,你是否曾想過,他們是以什麼為代價,才得以換到那些的?在光鮮亮麗的背後,是否有些不為人知的傷痛?而他們,又真的想要那些東西嗎?或許,他們也羨慕著別人,也想要不一樣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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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默默無名的作家,為了尋找下本小說的題材,在編輯的指示之下住進了一個偏僻詭異的社區。在多年前,這社區曾發生過聳人聽聞的血腥命案,到此拍攝戲劇的劇組人員,全受到凶暴的殘殺,而導演卻不見蹤影。作家原以為,就只是為了小說取材,編輯才會要他來到這個社區,可是住進去之後,他才發現,這社區有太多不對勁的地方了。這座社區裡面的居民,看起來是那麼沒有精神力,而且又面無表情,好像只是有著生命的人偶。附近的野狗,也特別的凶暴,感覺上獸性特別強。而他待在房間時,也常感到身體不適。他住處的鄰居,行跡更是詭異到令人無法不起疑。愈來愈多的怪事,作家確定,這裡一定有什麼不為人知內幕,而且,還在發生中。

從《魔霧》的劇情簡介,還有它書封的風格,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,它是屬於恐怖小說。不過,在恐怖小說的世界裡,還可以細分為更多的類型,而《魔霧》真正所屬的類型,和我一開始以為的,完全是不同方向,這可真是誤會大了啊!XD 因為從劇情簡介的內容看起來,很像是那麼一回事,因為又是半死不活,又是死了不肯安息,感覺就很像什麼靈異事件簿的。讓我以為它是走鬼神路線的,就是那種,讓人家半夜不敢一個人上廁所,看到黑影、聽到奇怪聲音就嚇的半死。結果,在《魔霧》的迷霧漸漸被揭開後,我發現我完全誤解它了。(是說,簡介該不會是故意要誤導讀者的吧!我這樣一說,會不會就不小心破壞了出版社的如意算盤啊!XD)

而且,如果真要說的話,我覺得《魔霧》應該被稱為混搭小說。因為,雖然它的主軸是恐怖小說,但它還融合了很多不同的元素,包括有驚悚、推理、科技、歷史、奇幻,甚至還有有點kuso的電玩場景的感覺。而且,這些種種元素,可不是像眾星拱月那樣,只有一個主角,其他都只是配菜。相反的,作者是讓他們輪流扮演主角和配角,在不同的時候突顯不一樣的元素,而且比例調配的很適當,當某個元素當主角時,我能夠focus在正確的重點上。而擔任配角的元素,也不至於被我完全忽略。這是我覺得《魔霧》很特別的一個地方,我也蠻欣賞作者這樣的寫法。同時,我也很是佩服作者,對於這麼多不同的領域都有所涉獵,而且能夠將其恰當的融合在一起,這是需要功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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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白石誓,原本是田徑界的明日之星,但親朋好友的期待所造成的巨大壓力,讓他無法再開 心跑步。而青梅竹馬女友香乃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打擊,更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,讓阿誓毅然決然的離場了田徑的世界。一次偶然的和自由車比賽的邂逅,阿 誓在大學時代加入了自由車社團,畢業後,隨即被網羅進職業自由車隊『歐吉車隊』。自由車的世界,在一次比賽前,隊中的前輩警告阿誓,表現太優異會引起主將 石尾的嫉妒,三年前就曾出過事,造成原本前途無限的後起之秀半身不遂。在之後的另一場比賽裡,阿誓看見前女友香乃,陪伴在身旁。而在那場比賽中,出了必須 停止賽事的意外事件。究竟,三年前的事件有何內幕?而現下發生的事件,又真的是意外嗎?

在看完《犧牲》的那一刻,我就好想馬上來寫心得,好想馬上推薦給大家。就如同我在看《犧牲》時,一直 有著想要趕快到下一頁的衝動,想要知道『接下來呢?』,想要不中斷的看到最後。只可惜,兩者都礙於現實因素(因為我是利用下課時間看的,上課就得暫停;而 剛看完時,尚有報告要趕著交),無法做到。XD 我實在好喜歡《犧牲》這個故事,它帶給我好多的感動和感觸。在閱讀的過程中,一次又一次的,我的內心和故事內容起了共鳴。而這些感受,都讓我覺得好,好想 寫下來跟大家分享。我對《犧牲》的感覺,大概就像阿誓和自由車比賽一樣吧!第一眼的驚豔,開始了解之後的欣賞,沉浸其中的快樂,完全體悟之後的熱愛。

在正文開始前,有一小小段內容,那是某個人在某個時刻的內心想法,不過短短幾句話而已,但是馬上就 引起了我的好奇心。那是誰的想法?為什麼他會這樣想?他發生了什麼事?為什麼會處在那樣的情況下?我覺得作者這技巧很高竿,就像掛在馬前的紅蘿蔔(謎:想 當馬自己去,不要牽脫別人。XD),迅速的抓住了讀者的注意力,讓讀者因為想要揭開謎底,而會想要去看這個故事。不過,,要讓讀者可以一直專心在故事上, 想要一直看下去,光靠一開始的好奇心當然不夠。所以,除了開頭那段話之外,三年前事故的真相是什麼,有何內幕?主將石尾究竟是怎樣的人?阿誓和伊庭的的未 來會往哪走?在在都勾住了我的好奇心,讓我一直往前衝衝衝,想要趕快往後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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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開始於主角的母親去世,他在停車場,從裝著母親遺物的袋子裡,拿出了一個壞掉的怪怪小時鐘。小時鐘的背面寫著:『巨人傑克能協助您對抗死亡,專門穿梭不同世界,擅長影子醫療學,生死問題的專家。若欲聯絡,請哼唱:巨人傑克在我背後……』他雖然不相信這段話的真實性,卻還是下意識哼唱了。結果,他聽見背後傳來一陣吱吱嘎嘎的聲音,轉過頭去一看,巨人傑克真的現身了。身高四公尺半的巨人傑克,撕下了一小片自己的影子送給主角,用來治療他的喪親之痛。但是巨人傑克同時也告訴他,影子可以通往亡者的國度。這給了主角一個希望,他可以前去亡者的國度,將母親帶離開黑暗。

《如今妳的世界永遠是黑夜》是作者的第一本長篇小說,但卻不是我第一次看作者的小說。在這之前,我已經看過作者的第二本長篇小說,《機械心》。台灣的出版界好像還蠻常這樣做的,先出某個作者很暢銷的小說,而這本不是作者的處女作,用來試試水溫。若是市場的反應不錯,再回頭出作者之前的作品。可是有時候,我不是很喜歡這樣的方式,特別是在我很欣賞作者的情況下,總覺得有順序被打亂了的感覺。因為,即使作者的小說們之間是各自獨立的,可是若照著順序來看,你可以看出作者在寫作上的成長和改變,那會讓我覺得很感動。

當初看完《機械心》之後,我就愛上了作者對於文字的運用,和他描述故事&看世界的方式。在作者的小說世界裡,魔幻是無所不在的,但卻又不是完全脫離了現實。感覺就像原本只能腳踏實地的現實,裝上了想像力的翅膀。於是,這世界便和以前大不相同,我們不再被拘束,有了天馬行空的自由。真實與虛幻之間不再有界線,一切都是可能發生的。而在看了《如今妳的世界永遠是黑夜》,我又再次重溫了那樣的感受。那樣的故事,是讓人很想細細慢慢品味,也是令人很想沉醉其中的,即使,故事的內容並非那麼歡樂。我覺得,作者的小說是童話,但是,是給大孩子看的童話。因為,作者說故事的方式,當中的奇幻成分,在在都讓人不自覺的聯想到,小時候看過的童話故事。但是,不同於小孩子的童話故事,裡頭充滿的是歡樂,作者的故事中,充斥的是真實人生的酸甜苦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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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讀完整套大英百科和依照聖經過一年生活之外,小賈到底還親身做過哪些奇妙的事情呢?原來,小賈這種『事必躬親』的實驗精神是起源於15年前,當時身為娛樂雜誌記者的小賈,為了寫好一篇報導,於是決定親身體驗一番。結果,從那時候開始,小賈就迷上了講自己當成白老鼠的實驗生活。所以,他在生活中不停的身體力行各式各樣的實驗,有的讓小賈得到豐碩的收穫,也有的失敗到小賈覺得非常丟臉。而《我的白老鼠狂想曲》,正是收錄了小賈曾經做過的,大大小小奇奇怪怪的生活實驗們當中的9個。
這9個實驗分別是:
實驗1 化身美女實驗記
實驗2 外包生活實驗記
實驗3 徹底誠實實驗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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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初看見書名《狐狸土》時,我相當好奇,狐狸和土之間,有什麼關係呢?原來,這狐狸土指的是附在雲杉根部的乾淨泥土。這本書的主角葉尼西族,是吉普賽人的一支,他們相信狐狸土是一種天然藥物,可以使傷口快速復原。而這泥土的名稱由來,是因為狐狸最會尋找這種泥土。

《狐狸土》的故事,是葉尼西人一個家族的歷史,由最年長的族長狼王羅伊斯,說給家族裡最年幼的男孩聽,他的曾孫小狐狸。我很喜歡這樣的一個場景,那是很美妙的家族傳承,把祖先的歷史,以故事的方式,說給家族裡的小輩知道。擔任訴說角色的長者,曾經也是個小孩童,聽著他的長輩,告訴他一切的歷史。而當下仔細聆聽的小男孩,未來年老時,也會像他曾祖父這樣,將歷史繼續傳下去。比起所謂的族譜,或書本上的紀錄,完全以口述的方式,傳承的感情更為濃厚。

作者使用第一人稱的寫法,用的是直接讓老族長對小狐狸訴說的方式。而且,在訴說故事的過程中,我很清楚的可以感受到,老族長並非只是單純的在說故事而已。除了將家族歷史傳承下來之外,他同時也在教導小狐狸。是一個長者,想要傳授他的知識給小輩,想要讓小輩知道很多事情。老族長所說的內容,並不只有單純的現象,也包括想法、看法,還有前因後果...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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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是小說,而是一個真實的故事。作者黛娜的未婚夫,美國陸軍二等士官長查爾斯‧門羅‧金恩,因為911事件,被派往伊拉克作戰,當時黛娜已經懷孕。戰爭是無情的,不管黛娜或查爾斯,其實都有著他可能無法平安返家的心理準備,所以,黛娜送了查爾斯一本日記,查爾斯則在日記裡,寫滿了要對兒子喬登說的話。就在查爾斯任務即將結束前,在巴格達近郊的一條偏僻小路上,查爾斯乘坐的悍馬裝甲車被一枚土製炸彈擊中,查爾斯不幸喪生。當時,喬登只有7個月大,查爾斯和喬登只相處過短短幾天。《對不起,來不及陪你長大》(後面簡稱為《對不起》)是黛娜寫給喬登的信件們,內容是有關查爾斯的一切。

雖然我哭點很低,很容易受到感動,而且,親情一直都是我心裡最容易被觸動的那根弦,可是,在第一頁就眼眶泛淚,忍不住流了下來,情緒來的如此又多又急又快,這還是第一次。也因此,在看《對不起》的過程中,我得一直努力控制自己的淚腺,避免眼前一片水汪汪,什麼也看不清。因為這樣的感動,讓我在看完之後遲遲不知該如何下筆,這又是一個第一次。因為《對不起》在我心中的定義,和我看的大部分書是不同的,它的一切都是真實的,無論是事件本身,抑或是書中流露出的感情,在在都讓我感動無比。因此,我實在很害怕寫的不夠好。不過,後來我想通了,我只要如同黛娜一樣,將最真實的感受寫下來,那就足夠了。

我真的相當佩服黛娜的勇氣和堅強,因為我在看《對不起》時,總是會一再想起查爾斯已經不在了,然後眼淚就急速分泌。如果當下正在看是很幸福的情景,情況還會更嚴重,因為那樣的對比讓人更加心酸。所以對於黛娜能夠將她和查爾斯的故事寫出來,從腦袋裡把所有回憶取出重現,我除了佩服之外還是佩服。因為我光是想像,若是有天我心愛的人離我而去,我肯定只要一想到他就心痛不已,甚至可能情緒崩潰,怎麼可能有辦法像黛娜這樣,將事情從頭到尾有條有理的寫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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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故事發生在未來,而這樣的未來,是的確可能發生的,也許是近到我們能親眼見到的。基因科學家「小豬」,他的外貌就如同他的綽號,而因為這樣的外貌,他從小就被排擠,還遭受欺凌。可是,他的爸媽是俊男美女,所以「小豬」認為自己的外貌,是基因科技的錯誤下的結果。也因為外貌,即使「小豬」的事業如此成功,他依舊自卑又寂寞。所以,他相當渴望有一個手足,集合他父母所有優點,他認為那才是他父母的小孩該有的樣子,能夠改變他人生的所有錯誤和不幸。為了讓心願成真,他找上律師,希望能夠合法的執行這個計畫。可是因為他同時正在研究不老基因的祕密,這是一樣人人想要的東西,使得他被人盯上。讓他正在進行的圓滿自己生命的計畫,平添了許多變數和危險。究竟,「小豬」最後能否成功達成他的願望呢?

科技進展之快速是相當可怕的,為什麼會說是可怕呢?因為,科技的進步,是會改變我們原本的認定,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適應,反而反過來被牽著鼻子走。而且,當科技進步太快速,我們的制度、法律來不及更新,問題就會如同滾雪球般越滾越大,最終可能淹沒我們。因為科技帶來最嚴重的問題是在倫理層面,可是所謂的倫理是屬於心理層面的,只能靠人們自我約束。可是並非所有人都認同一樣的倫理價值,有人就是會對其嗤之以鼻,甚至完全不顧倫理。所以,我們才需要利用有強制力的法律,去執行我們認為對的。(雖然那並非絕對正確,但確是必要手段。)因此,一但法律的改變趕不上科技前進的腳步,那科技就會如同一匹脫韁野馬,會往哪裡去無人知曉,可能會將我們帶往滅亡也說不定。

愛因斯坦:『沒有宗教的科學是瘸子,沒有科學的宗教是瞎子。』我在第一次看到這句話時,就非常認同。如果科學沒有任何約束,就像一個沒有理智的瘋子,那樣的後果是非常恐怖的。而且我認為,「宗教」也可用「倫理」來替換。因為一個好的正確的宗教,它擁有的約束力,是和倫理不相上下的。也許對虔誠信仰的人來說,還強過倫理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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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灰、羅大海、阿脆、Karaweik,原都隸屬於緬共人民軍,在軍隊潰散後,他們決定從野人山回中國去,卻正好碰上了可怕的超強熱帶風暴「浮屠」。就在他們不知如何是好時,Karaweik身上帶的小冊子指出了一條生路,那是二戰期間修築出來的公路支線之一「幽靈公路」。不料,他們趕路時又遇上了以玉飛燕為首的盜墓隊,不過他們這次是受人所僱,到野人山中尋找寶物。基於種種顧慮,司馬灰他們只好加入玉飛燕的隊伍,與其一同深入野人山中。在緬北的原始森林中,有許多未知的危險,司馬灰和玉飛燕他們一行人,會歷經怎麼驚險危難的狀況,而最後又會找到什麼呢?

我覺得作者對於整個劇情的營造,勝過於對於角色的塑造。我並非是說作者在角色的描述上有所欠缺,相反的,書中的每個角色的個性都相當的鮮明。我所指的是,作者好似並沒有要讓我們特別喜愛或討厭某個角色,而是讓他們各有其優缺點。所以讀者會喜歡或討厭某個角色,是出自於自己對於某些特點的喜愛或厭惡,而非受到作者的擺弄。就我個人而言,在看《謎蹤之國1:霧隱占婆》(以下簡稱為《霧隱占婆》)的過程中,我幾乎沒有對任何角色生出厭惡之感,甚至連那個奇怪的「綠色墳墓」也是。雖然我很明顯的知道他是壞人,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,可以不惜犧牲任何人的生命。不過,我反倒比較注意的是他背後的秘密,他為什麼可以無聲無息跟在司馬灰他們後面,為什麼被槍打到也完全沒事。但是,這些謎底都隨著他的死去,而和他一起消失無蹤了。

說實話,我在看《霧隱占婆》時,一度是看到有些頭暈的。因為,作者的知識實在也太淵博了吧!書中有超多的東西,是在我看《霧隱占婆》之前,根本就完全不知道的啊!我會頭暈,是由於一再的接收到新事物,然後在吸收與消化不成比例的情況下,就開始有點混亂了。XD 所以,我實在超佩服作者能將這些事情巧妙的運用在小說中,一切是那麼豐富卻又不雜亂。而且,這些知識還是歸屬在許多不同的領域,有幾乎失傳的憋寶術、中國民間雜技、近代各國戰爭的歷史、「江湖海底眼」的術語、原始森林裡的奇妙生物、巫蠱的破解方法、緬甸古文明歷史...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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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的主角艾佛瑞,身材高大、思想單純,與舅舅相依為命。因為爸爸在他出生前便拋下他媽媽,而媽媽在他12歲時得癌症過世了。因為舅舅不甘於貧窮,所以聽信了壞人的謊言,讓艾佛瑞去竊取他老闆山姆森辦公室中的一把劍。沒想到,那居然是傳說中亞瑟王的王者之劍,擁有它的人便無人能敵。原來,山姆森先生是圓桌武士首領藍斯洛特的後代。於是,聖劍落入壞人魔龍手中,為了不讓他征服世界的野心成真,圓桌武士的後代企圖奪回聖劍,卻幾乎全數遭到殲滅。最後僅存的騎士貝納修,找上了艾佛瑞。為了取回聖劍,他們二人展開了驚險刺激的冒險,多次和魔龍的手下對峙。究竟,他們最後能否取回聖劍?

《艾佛瑞奇幻冒險1:聖劍再臨》(以下簡稱為《聖劍再臨》)的故事背景,是建購在一個很多人都知道的歷史傳說-『亞瑟王和圓桌武士』上的。雖然我知道這個故事,也大概知道它的故事內容,不過,我倒是還沒完整的看過整個故事。所以,在看《聖劍再臨》的過程中,正好讓我對於圓桌武士的故事多了一些認識。而我在看完書之後,也去搜尋了一下圓桌武士。這才知道,原來亞瑟王究竟是不是真實存在過,到現在都還沒有個定論。不過,也許就是在這樣的情形下,才大大增加了各種不同的可能性,讓作者生出了《聖劍再臨》這樣一個故事。

對於書中時常出現的幽默感,我蠻喜歡,也蠻欣賞的。因為在故事當中,艾佛瑞他們這方幾乎都處在劣勢之中,雖然貝納修很厲害,但他畢竟只有一個人。可是,魔龍不僅手下人數眾多,而且聖劍在他手上。從各方面看來,艾佛瑞他們的成功機率都很小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我覺得有幽默感是相當重要的。首先,幽默感可以沖淡我們的緊張,讓我們有喘息的空間。再者,幽默感也教導了我們,不管是處在怎樣困難的境況之中,都不要失去了樂觀的能力,那是可以支持你度過難關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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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值宋朝末年,契丹(遼)、女真(金)人紛紛崛起。一對宋國江南世家的夫婦,帶著出生沒多久的小女嬰,前往遼國找尋珍貴的藥引。在走到黑山天池時,卻碰上契丹人奪走了他們心愛的女兒。原來,這是有人精心策劃的復仇計畫。不過,因為負責的契丹人大意疏忽,嬰兒遭狼叼走。一名少年,到狼洞中想殺死幼狼,反而碰見小女嬰,將其救出,當做自己失蹤的妹妹觀音奴,兩人相依為命。兄妹倆在成長途中歷經重重困難,好險尚有一老人相助。13年後,兩人回到部落中。先是遇上有著藍眼的遼國法師,即是13年前的策劃者。又在遼國真寂寺的松醪會,碰見了觀音奴的生父。觀音奴會如何選擇她的未來,繼續留在遼國,亦或跟著生父回宋國去。

武俠小說總發生在亂世,好像世道愈不平,就會有愈多有能力的人。其實我知道不是如此,而是在太平盛世,這些人沒有多少發揮的空間。而且,唯有在亂世之中,人的本性才會顯現。作者選擇的時代,是漢民族積弱不振,總是退縮求和,反倒是外族強悍入侵。因為有著宋國、契丹人、女真人和其他外族,加上那個時代的混亂,所以整個故事背景相當複雜,作者能將其寫的詳細有調理,實在是令人佩服。而且,從故事每折末尾的註釋,可以發現作者對於歷史背景的考察是相當嚴謹的,參考了不同的史書。但不會如同讀死書般不知變通,而是能將其巧妙運用於故事中,能依劇情需要而稍作變化,同時兼顧到故事和實際上的合情合理。

因為《三京畫本》的背景是宋遼金,而第一卷的故事是發生在遼國,第二卷則是宋快要滅亡了,所以書中很多地方是在描寫非漢民族,主要是契丹人。不管是他們的歷史,還是生活方式、傳統習俗、宗教......。這些在歷史課本中,我們比較少會認識到的。因為我們依舊是以漢族為中心,儘管沒有那麼歧視外族了,可是書本上的重點還是會放在漢人,其他族群就會提到比較少。再加上漢族人數較多,正所謂人多勢眾,所以流傳下來的一些東西,也主要都是漢族的。對於其他族群,我們認識的總是比較少。所以,在看《三京畫本》的過程中,就讓我對契丹人這個民族的認識增加了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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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會把《跟著節氣去旅行》定位為一本遊記,是作者全家出遊的親子遊記。多年來,作者就是個熱愛親近大自然的人,結了婚後,把先生也拉進來,生了小孩後,更把女兒也拉了進來。就這樣,全家一起出遊,在台灣大大小小的自然景點,都留下他們的足跡和回憶。而《跟著節氣去旅行》,就是作者將這些許許多多的自然之旅濃縮萃取,然後以24節氣為主幹,開展出24篇美麗的自然散文。

基本上,我覺得《跟著節氣去旅行》,最適合推薦給有小孩的父母看,尤其是小孩年紀尚小的那些。很多父母會因為害怕危險,就不願帶小孩到野外去玩,可是這樣是不對的。雖然人類發展出高度文明,可我們原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,理當親近大自然,這才符合我們的天性啊!而且,小孩子就是要多給他各種的刺激,他的發展才會正常均衡。(大二就開始有職業病。XD)而《跟著節氣去旅行》,除了能讓父母看到小孩親近大自然有什麼好處,同時作者在各篇的結果,也放了一些小撇步,讓父母們可以參考。這樣子,在帶小朋友到野外去時,就有了萬全的準備,不用再害怕啦!

除了父母應該看《跟著節氣去旅行》之外,我想,只要是喜歡旅行、喜歡大自然的人,肯定都會喜歡上這本書的。因為作者除了文字之外,更放了許許多多出遊時拍下的照片。有自然景觀,有各種動植物,也有作者和家人的照片。我看到的時候,內心實在覺得很快樂。因為,我只要看到大自然的照片,都會覺得很感動,那是一種內心不由自主散發的感受。就連對我自己所拍下的照片,我每次回頭再去看,都會有再一次的感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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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《清明記》已點題,這是玉京第一殺手清明雨的故事。在甯王過世後,段克陽派清明和南園前往京城,明著是去求助,去拉攏小潘相(潘白華),其實私底下是要投降。而這真正的目的,南園是被清明瞞在鼓裡的。原本,事情已快要大功告成了,卻沒想到,玉京忽然傳來段克陽身亡的消息,於是,一切的努力都成了一場空。玉京與朝廷的這一場仗,勢必要開打了。可雙方兵力之懸殊,玉京無疑是以卵擊石,唯一可能的一線生機,就是去刺殺敵方主帥-小潘相。清明和小潘相,表面上看似毫無關係,但兩人早有多年私交。究竟,清明此一行刺能否成功?

其實我看過的武俠小說並不多,並非沒興趣或不喜歡,而是有其他原因。一來,在我個人的喜愛類型排行榜裡,武俠的排名不在最前;二來,我覺得讀武俠小說時,需要有一定程度的想像力,以及思緒很清晰的腦袋。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在武俠小說裡,人物間的對峙,打鬥場景是一大重點,若是沒有想像力,無法在腦中重現書中描述的過程,那實在是太過可惜了。而需要多少想像力,這就考驗著作者的功力了。愈是厲害的作者,能讓讀者愈輕鬆的看到畫面,不需要耗費多少腦力,就能如同看電視劇一般,讓場景歷歷在目。

而在觀看《清明記》的過程中,我是相當享受的,因為作者實在很會運用文字來營造畫面,感覺就像有一部武俠片在你腦中播放一樣。而且,是一部令人讚嘆不已的好片,劇情的推進流暢不拖泥帶水,場景的刻畫、人物的描寫都相當到位。不僅是外在可見的部分,就連各角色的心理戲,都能讓觀眾感受到。作者在用詞遣字上精簡幹練,在表達上則是準確中的,而且絲毫沒有冗詞贅字。不管是純粹的情境描寫,精采刺激的打鬥場面,人物內心的情感曲折,都能很正確的傳達給讀者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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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卡希爾家族的競賽開始後,艾咪和丹就一直是其他隊伍的眼中釘,努力想要除去他們,同時也想要奪取他們手上的線索。因為他們是葛蕾絲最疼愛的外孫,肯定擁有別的優勢。而在這樣重重的危機中,艾咪和丹仍然成功的領先了其他隊伍,得到了第二條線索,莫札特遺留下來的〈KV 617〉樂譜。可是比起富蘭克林,莫札特的線索實在是太隱密,使得艾咪和丹毫無頭緒。於是,他們決定前往維也納,去查看莫札特的故居,以及找尋更多的資訊。只是,其他隊伍同時也到了維也納來,艾咪和丹依舊持續遇上了接連不斷的意外狀況。究竟他們能不能找出〈KV 617〉樂譜背後的秘密?之後的冒險還要走多久多遠?等在前頭的究竟是勝利,還是更多的危險?

《39條線索》和其他系列書籍最大的差別(也是獨有的優勢),就是它的每一集是由不同的作家所撰寫的。我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的,不過我覺得這樣的方式很有趣,而且對我是很有吸引力的。因為雖然是同一個故事主軸,相同的人物角色,可是因為寫作的人不同,他們各自的寫作風格、敘述方式、故事節奏、著重要素......,都有其相異處。我想,這對讀者而言是一種享受吧!因為你可以從同一個故事中,感受到不同的說故事方式。就像是去旅遊時,不必自己花費心力到處跑,相反的,全世界的觀光景點通通主動到你跟前來。哇,多麼輕鬆美好又愉快的經驗啊!

《關鍵音符》的整個故事進行的節奏,相較於《骨頭迷宮》,要更輕快一些。感覺事情來的又急又多又快,追尋線索的過程也是相當曲折多變化。讓我光是用看的都覺得緊張,也覺得很累啊!不過,這不就是我喜歡看冒險小說的原因之一嗎?只需要閱讀,就可以和書中的角色一同經歷冒險的刺激感。這就是所謂的『痛並快樂著』啊!XD而且,在《關鍵音符》裡,艾咪和丹開始體認到這場冒險的重要性,也愈來愈有必須要贏的決心,不只是競爭心理,還因為這輸贏關乎全世界的未來。同時也了解到,敵人既然不擇手段,他們也要主動出擊,不能再任人宰割。被動也許可以避禍,卻永遠不可能贏得勝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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珥瑪是個愛書成癡的製書人,菲利普則是個一絲不苟的數學家,他們倆人的關係,既是密友也是情人,但卻不可能結婚。菲利普確信他們的感情會是一輩子的,然而,有一天珥瑪卻消失了,只留下『遺書』,說要將她的351本私人藏書通通給菲利普。接下來的故事發展,毫無意外的,就是菲利普找尋珥瑪,以他認為最正確、最能接近珥瑪的方式。他開始閱讀珥瑪留給他351本書,以特定的數學規律。原來,所有的書本都是「珥瑪to菲利普特別版」,珥瑪在其中藏入了許多訊息,等待著菲利普看見。在透過閱讀追尋珥瑪的過程中,菲利普發現他的世界,逐漸脫離了他所認知的以為的那一個。

在寫《珥瑪的351本書》的心得時,不知不覺的就會優雅起來。作者營造出來的氣氛,除了讓我在閱讀時沉浸其中,就連結束後再次回想,也會馬上掉進優雅的氛圍裡,這是我喜歡《珥瑪的351本書》的最大原因。如同一個有氣質的高雅女生,無須任何刻意的矯柔造作,無時無刻的舉手投足間,他人都能感受到她的優雅,是由內心向外散發出來的。也因此,對於書中有關性的場景,雖然我覺得比例上有些多,但卻完全不覺得低俗。我想,作者並非刻意去描寫,而只是不避諱罷了。就像吃飯睡覺這類的行為,做愛也是人類正常行為的一部分,無須刻意遮遮掩掩。(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推測,作者究竟是何想法,我當然也沒法肯定。)

可能因為我是自然組的,而且從國中時期開始,數學就是被我劃分在喜歡和有興趣的範圍內,所以對於書中關於數學方面的描寫,我看起來覺得相當的親切。那無關於了不了解,而是純粹由喜愛所衍生出來的更多喜愛,使我看到數學時就會感到開心。雖然對於書中所用到的數學,有些我也是不太懂的,可是我在看到的當下,依舊會產生不知名的親切感。我想,這樣的感覺,應該也可類推到珥瑪或菲利普身上吧!因為對他們而言,對方和世界溝通的語言,都是和自己大不相同的,可是對於對方所使用的,他們不僅不排斥,甚至會讓對方和世界溝通的語言,與自己的有所連結。珥瑪曾要菲利普用數學寫作,而後她再將其化為一本實體可見的書;而菲利普在珥瑪失蹤後,也努力的閱讀她留下的書籍,想找尋出關於珥瑪下落的蛛絲馬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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琥珀廳,人類史上珍貴的藝術寶藏之一,同時也是一則難解(或者說是無解)的歷史謎題。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,德國入侵蘇聯,搶奪了琥珀廳。然後在盟軍展開轟炸時,琥珀廳被藏了起來。從那之後,關於琥珀廳的各種傳言不斷,可是卻再也沒有人見過琥珀廳。法官瑞秋.庫特勒的父親,卡洛‧波爾亞,白俄羅斯人,在二戰期間曾待過集中營,而後替史達林做事。卡洛忽然離世,瑞秋從他留下的遺囑和書面資料中,得知了有著關於琥珀廳的線索,也懷疑卡洛的死因不單純。瑞秋想找尋真相,於是她飛往德國找父親生前的好友恰巴耶夫。而她的前夫恰巴耶夫,在發現瑞秋此行有危險之後,也隨即跟了過去。他們會遇上怎樣的險境?他們能得知一切真相嗎?

在看《琥珀廳》之前,我對於琥珀廳以及他相關的歷史,可以說是知道的非常少。雖然在歷史課上有學到二次世界大戰,也知道希特勒和史達林,可是因為我很早就偏向自然組,所以也沒再多去深入了解。因此在看《琥珀廳》的過程中,除了沉醉於書中的驚險刺激之外,我也透過了這本小說,認識了更多的歷史知識。不管是在於琥珀廳本身,或者是在於俄國方面。因為歷史課本上面,對於各國歷史介紹多寡不一的關係,相較於歐洲的大國(英法德西義......)而言,大多數人對於俄國方面的歷史,認識都是比較少的吧!所以在看了《琥珀廳》,雖然不能說多認識了很多,但的確知道了一些以前所不曉得的俄國歷史呢!

對於作者在寫作《琥珀廳》之前所做的資料收集和整理,以及可以有系統的融入,我真的覺得很佩服呢!因為琥珀廳沒再出現過,所以也無法證明哪個是真相,全都是所謂的傳言。而且,不同的傳言間,有不謀而合的,也有相互矛盾的,要如何取捨,真的是一門功夫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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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記得在我小時候,大概是國小&國小之前吧!在那個時候,家裡附近的廟宇酬神拜拜時,是會請布袋戲或是歌仔戲來表演的,偶而阿嬷就會帶我們小孩子去看。其實那時候戲台上演過些什麼內容,我當然是都忘光光了啊!(你能期待小孩子記住多少東西。XD)我唯一還記得的就是,我喜歡看布袋戲勝過於歌仔戲。如果問我原因,我也說不清,就直覺比較喜歡看布袋戲吧!XD

再長大一點之後,好像就沒再看過現場的布袋戲了。一部分是因為廟裡酬神時請布袋戲來的少了,一部分則是因為我對布袋戲只是單純的有點興趣,談不上什麼熱愛啦!不過我對於布袋戲仍是有接觸,只是從野台戲轉成了電視。因為二叔還蠻喜歡看霹靂布袋戲的,偶而有空時就也一起看囉!對於霹靂布袋戲裡那些比較有名的人物,不能說得上滾瓜爛熟,不過至少名字和大致上的形象都知道啦!至於我對於霹靂布袋戲的印象,大概就是聲光效果很棒吧!(忽然發現,我好像從來沒注意過布袋戲的劇情。XD)

當初我報名《金光啟示錄》時,懷抱的心態,就是想要去了解布袋戲背後的故事。因為對於台灣人而言,布袋戲的存在是很理所當然的,幾乎沒有人不知道它是啥,不管你喜不喜歡,肯定都接觸過。可是,或許是沒太大興趣,也可能是覺得它搆不上眼,又或者是其他因素,總之,大多數人對於布袋戲的認識都很表淺。就我記憶中,我唯一在電視上看過的,是對於布袋戲本身的介紹。就是主要在布袋戲偶的差別,如何耍弄布袋戲偶,還有配音,跟整個戲棚的配置等等的。我從來沒有看過像《金光啟示錄》這樣,是針對布袋戲的文化,它整個的演進史,還有背後隱含的意義,去做一個很全面性很完整的呈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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